企業或自然人在自由區設立機構申請步驟
一、可通過信件、文傳或電子郵件向巴拿馬電訊網絡港索要與設立機構有關的法律法規、合同、條文、稅則及買賣價等資料。(英文或西文)
二、如對條文無異議,即可致函巴拿馬電訊網絡港,正式申請入駐自由區。(英文或西文)
此函中應列出將入駐自由區的自然人或法人的情況,提供聯系地址和聯系方法,還應說明將開展何種業務。
隨函應附上以下文件︰
三、巴拿馬電訊網絡港在評估所有文件后決定是否接受公司的申請。評估和決定將在不超過三個工作日內完成。如決定接受申請,將向公司發出入駐証書。與此同時,巴拿馬電訊網絡港將向申請公司提交自由區入駐合同和房屋租賃或購買合同。公司即可進行核對、簽字並支付入駐費。
四、發出入駐証書后,巴拿馬電訊網絡港將著手向全國免稅區委員會為申請公司辦理營業執照。全國免稅區委員會將在30天內頒發執照。應當指出,近期內將提出一項法律修正案,屆時即可在提出申請並遞交有關文件的同時頒發執照。
巴拿馬電訊網絡站向各企業提供法律服務並代辦一切必要手續,使申請公司能夠快速、無阻障地獲得營業執照。此項服務不向公司收取額外費用並可節省時間,免去麻煩。